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已展开两年了,为了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规程如下:
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手续:
1、 申报时间:每月十号前各考核分站将初审合格企业的申请表、附件材料、有各考核分站负责人签字的汇总表交市考核站,(并将申报企业汇总表以EXEL格式发至tang_bj@szjs.net,同时要求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
2、 材料要求:附件材料包含十二项(内容详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见》)。除要编制目录以外,每一项内容必须以彩纸隔开,每页打上页码;申请表除法人签字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须用计算机打印。
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补证手续:
1、 企业自行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
2、 将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和补证申请交原办证考核分站审核。补证申请中必须提供原证编号、企业名称等要素,并加盖企业公章;考核分站审核后由分站负责人签署意见(仅签名不盖章)。
3、 市考核站审核盖章备案后企业将所有材料送交省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补证。(南京市中山北路建达大厦7楼 电话025-83346921 星期三、五下午不办公)
(三类人员证书遗失补证手续同上)
三、 企业更名换证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于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及资质证书变更后即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同证明材料(工商核准通知书、变更后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随同变更申请交各考核分站审核,各考核分站审核后交市考核站审核,经市考核站审核盖章后持原所有材料送交省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法定代表人变更除以上手续外还须在网上递交变更申请。)
四、 三类人员证书换证手续:
三类人员证如因调动需变更相关内容的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新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换证申请以及原证交各考核分站审核,各考核分站审核后交市考核站审核,经市考核站审核盖章后持所有材料送交省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换证手续。